支付機構年內再領大額罰單!匯卡商務被沒收違法所得300余萬元,罰款635萬元
快訊
2025年04月26日 03:00 28
admin
4月25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廣東匯卡商務服務有限公司因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違反機構管理規定,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被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3128168.18元,并處罰款635萬元。
時任廣東匯卡商務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經理楊某對公司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負有責任,被罰款5萬元。
廣東匯卡商務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卡商務”)成立于2010年02月10日,注冊資本為6600萬元。作為第三方支付機構,匯卡商務經營范圍包括企業管理服務(涉及許可經營項目的除外);信息技術咨詢服務;數據處理和存儲服務;軟件服務;電子設備工程安裝服務;商品批發貿易(許可審批類商品除外);道路貨物運輸代理;軟件開發;增值電信服務(業務種類以《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載明內容為準);銀行卡收單。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1月,在央行公布的第五批支付牌照的第二次五年一度續期結果中,因存在《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央行決定中止對匯卡商務《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申請的審查。2023年7月,匯卡商務的支付業務許可證已到期。
據不完全統計,年內支付機構已收27張罰單。從機構違規類型來看,違反反洗錢業務管理規定、違反特約商戶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等為被罰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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