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百靈(002424)索賠案遞交立案,受損投資者仍可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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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趙敬國律師團隊代理的部分投資者訴貴州百靈企業集團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州百靈”或“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趙敬國律師團隊向法院遞交立案。另外,本案已有部分投資者收到核損信息。
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執業證號: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2年4月23日-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且有持倉,無論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賣出的投資者,可通過“新浪股民維權平臺”自愿登記索賠。(趙敬國律師專欄)
回顧本案,2023年12月22日,貴州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ST百靈(維權)存在以前年度銷售費用未及時入賬、實物贈品未及時入賬、實繳稅費列報錯誤、資產組商譽減值測試不規范、內部未實現損益抵銷錯誤、收入確認跨期、壞賬準備計提不準確等問題。上述事項導致公司2021年、2022年年報信息披露不準確。
2024年6月4日,貴州證監局查明,ST百靈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顯示經審計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4.15億元。ST百靈觸及應當披露業績預告的情形,但未按規定在2023年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一個月內披露業績預告。
2024年8月2日,貴州證監局又查明ST百靈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銷售費用歸屬期間不準確等會計處理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二是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以上問題導致公司多年財務數據披露不真實。2024年11月8日,貴州百靈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趙敬國律師認為,于2022年4月23日-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且有持倉,無論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賣出的投資者,可自愿發起索賠。
信本股民索賠團隊提醒,ST百靈索賠仍在進行中,因此受損的投資者,可自愿發起索賠登記。
維權條件:
貴州百靈:于2022年4月23日-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且有持倉,無論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賣出。(ST百靈維權入口)
(具體賠付范圍由法院確定)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趙敬國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的觀點。趙敬國律師,于1999年取得律師資格,法學理論知識扎實,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開始律師執業,承辦過千余起各類訴訟案件,積累了十分豐富的爭議處理經驗,尤其擅長處理證券糾紛、金融、不良資產等方面的業務。執業至今,趙敬國律師代理投資者訴多家上市公司索賠案件,已經勝訴或已經獲賠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賠、中兵紅箭索賠、步森服飾索賠、中潛股份索賠、奧瑞德索賠、獐子島索賠、天神娛樂索賠、撫順特鋼索賠、飛樂音響索賠、香溢融通索賠、延安必康索賠、歡瑞世紀索賠、紫晶存儲索賠、澤達易盛索賠、安妮股份(維權)索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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