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額15億!公安部會同金融監管總局開展專項打擊,7個月查處保險詐騙犯罪案件1400余起
1月3日,公安部召開專題新聞發布會,通報公安部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聯合部署開展保險詐騙犯罪專項打擊工作舉措成效情況。
2024年4月至11月,公安部會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在全國部署開展了為期7個月的保險詐騙犯罪專項打擊工作。工作開展以來,先后發起全國集群戰役40余次,依法立案查處保險詐騙犯罪案件1400余起,打掉職業化犯罪團伙300余個,涉案金額累計15億余元。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局長華列兵介紹,當前,保險詐騙犯罪形勢依然較為復雜嚴峻,嚴重擾亂金融保險市場秩序,危害保險業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功能的發揮。
一是車險、人身意外險等傳統類型犯罪仍然突出。不法分子有的裹挾行業、機構工作人員內外勾結作案,有的通過專業“碰瓷”、多次制造“高檔二手車”碰撞事故騙取理賠金,有的為騙取高額意外險理賠金而進行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為,性質十分惡劣。
二是犯罪手段加速變異、騙保險種持續增多。為應對金融監管、逃避刑事打擊,不法分子保險欺詐手法不斷升級迭代,虛構事故、夸大損失、冒名頂替、虛假銷售等犯罪手段變異翻新。新型險種詐騙犯罪高發頻發,呈現出由傳統險種向雇主責任險、團體意外險、運費險、退貨險等全保險業態蔓延的態勢。
三是犯罪主體職業化、作案團伙化趨勢明顯。此類犯罪貫穿投保、經紀、理賠業務全流程,職業涉及汽修、醫療、鑒定、評估全環節,人員涉及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以及保險中介、理賠定損、醫療鑒定、汽車修理等全鏈條,不法分子與行業、機構內部人員勾結作案,形成“窩案”“串案”問題特征明顯。
四是隱性欺詐風險增多。一些不具備保險業務資質的實體或空殼公司,針對交通運輸、農牧漁業、新能源等行業,以“統籌服務”“安全互助”等新業態為幌子,誘導客戶購買其自行推出的偽假保險產品,并通過頻繁更換經營地點規避監管,極易造成群眾財產損失,破壞社會安全穩定。
警方向社會公眾發出加強保險詐騙防范四點提示:提高個人防范意識,選擇正規渠道購買保險;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確保信息安全準確;選擇信譽良好的保險機構,降低被欺詐風險;依法維護自身權益,通過正規渠道維權,拒絕非法代理維權,不輕信“代理維權”“代理退保”等虛假承諾,拒絕惡意投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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