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壽四川巴中中心支公司被罰50萬元: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
快訊
2024年12月21日 01:30 25
admin
12月20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人民銀行巴中市分行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四川巴中中心支公司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被罰款50萬元。
段某(時任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四川巴中中心支公司總經理)、明某(時任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四川巴中中心支公司大健康運營部、消費者權益保護部經理)二人被分別罰款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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