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智股份股票索賠:信披違法受處罰,投資者索賠案啟動
近日,代理過多件重大影響案件的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特別提示,仁智股份(維權)信披違法受處罰,投資者索賠案啟動。
2024年12月4日,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仁智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中國證監會浙江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查明,當事人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20年至2021年,仁智股份與鴻博中益、潤合新材料、壹品新能源因大宗商品貿易業務發生資金往來。其中2020年1-6月累計發生額2,543.95萬元,2020年累計發生額7,061.03萬元,2021年1-6月累計發生額5,067.60萬元。仁智股份未按規定及時披露與鴻博中益、潤合新材料、壹品新能源的關聯關系情況及上述關聯交易,也未在2020年半年報、2020年年報、2021年半年報中披露。我局決定:對仁智股份及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處罰。
目前,章祥兵律師正在代理仁智股份受損投資者索賠訴訟工作,管轄法院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索賠條件為:
在2020年7月1日至2024年3月25日期間買入仁智股份股票,且在2024年3月25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起訴索賠損失。(仁智股份維權入口)
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請盡快聯系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團隊,并快遞下述文件:身份證復印件、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的證券賬戶查詢確認單和股票交易對賬單原件(首次買入該股票至今)、詳細聯系方式。
章祥兵律師聲明:(章祥兵律師專欄)
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本文由江蘇博愛星律師事務所章祥兵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立場。章祥兵律師,證券維權律師。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研究生畢業,法學碩士。擅長代理證券訴訟、金融維權案件,有多年投資者維權訴訟經驗。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數百件投資者維權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會影響和標志性意義的案件。投資者訴索菱股份(維權)及董監高案件,入選深圳中院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十大典型案例;中國銀行“原油寶”民事案件入選2020年度全國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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