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陽光有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和業績預告變臉!
按照申萬行業分類(2021),江蘇陽光(600220)屬于紡織服飾-紡織制造-其他紡織。
江蘇陽光股份有限公司是國家重點企業集團和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涉足毛紡服裝、醫療器械、生態農林、大數據管理、海外礦業等產業,是中國紡織行業唯一獲得中國世界名牌、中國質量獎的企業,承擔著ISO國際標準化組織秘書處工作。
2024年10月22日,江蘇陽光同日收到江蘇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和證監會立案告知書:
(一)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等顯示,2023年5月18日,公司與控股股東陽光集團簽訂《土地轉讓協議》,交易江陰市新橋鎮何巷村、新橋村的一宗土地使用權,交易金額為17,044.23萬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1.7億元土地轉讓款,但控股股東陽光集團未按承諾完成土地使用權過戶手續,形成非經營性資金占用。
索賠條件:2023年5月22日至2024年4月29日之間買入,且2024年4月30日及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的投資者,包括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
(二)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且更正不及時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3年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下簡稱凈利潤)約900萬元,預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以下簡稱扣非后凈利潤)約2,400萬元。2024年4月25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更正公告顯示,預計2023年實現凈利潤約-10,008萬元,預計2023年實現扣非后凈利潤約-8,539萬元。
業績預告更正的主要原因為,基于謹慎性原則,對2023年12月31日與還款相關的會計科目應收賬款、預計負債、資產減值損失等進行調整。2024年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顯示,2023年實現凈利潤為-10,008萬元,實現扣非后凈利潤為-8,539萬元。
披露后,股票的表現如下:
索賠條件: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4日之間買入,且2024年4月25日及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的投資者,包括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江蘇陽光維權入口)
(本文由萬商天勤(上海)律師事務所劉彥梅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的觀點。劉彥梅律師,系金融訴訟、公司訴訟律師,遼寧大學法律碩士,具有保薦代表人(投資銀行)資格、證券從業、私募基金從業資格,并具備20年以上法律實務經驗。目前已通過CPA審計、經濟法、會計、戰略、稅法,是為數不多的具有投行、財務思維的律師,她在證券訴訟和商事訴訟領域深耕多年,贏得了業界的好評和贊譽。)(劉彥梅律師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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