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副局長叢林:建立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 明確三大核心問題
10月14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加大助企幫扶力度有關情況,金融監管總局副局長叢林表示,小微企業對于經濟、就業和民生都有著重要的作用。“我們將召開專門的會議進行部署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
這一機制在9月24日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由金融監管總局局長李云澤首次提及。他表示,借鑒了前期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的經驗,在區縣層面建立工作專班,專班要“兩手牽”:一手牽企業,開展千企萬戶大走訪活動,深入了解小微企業經營情況和實際困難,尤其是全面摸排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一手牽銀行,把依法合規經營、有真實融資需求、信用狀況良好的小微企業,推薦給銀行機構。
在今天的新聞發布會上,叢林將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分解為三個關鍵問題——誰來做、怎么做、達成什么目標。
在“誰來做”方面,由金融監管總局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相關部門和銀行機構共同參與,負責總體統籌調度,加強產業政策、財稅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對接協同,更好地形成一個政策協同的乘數效應。在地方層面,省、市、區縣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因地制宜細化方案,做好各項工作任務在本地的落地。
叢林強調,特別是在區縣層面,要成立工作專班,組織開展企業的走訪、需求的摸排和融資的推薦。在銀行層面,也將設立工作專班,調動行內資源,發揮基層機構敢貸、愿貸積極性,主動及時地對接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
在“怎么做”方面,叢林表示,區縣是最貼近基層的,也是最了解企業的,是機制落地見效的抓手和基本單元。所以,區縣的工作專班要兩手牽,一手牽企業,一手牽銀行。摸排小微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融資需求,宣講惠企助企政策,減少政策和企業體感之間的“溫差”,把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推送給銀行,由銀行按照市場化、法治化的原則,以及本行的授信審批條件,作出授信決定,為企業提供資金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叢林還表示,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的核心是在區縣層面建立工作專班,搭建起銀企精準對接的橋梁。在企業端,全面了解轄內企業實際經營狀況,做到“心中有數”,精準幫扶,切實解決企業的融資困難。在銀行端,疏通信息傳遞和資金傳導的堵點和卡點。
一位資深銀行從業人士表示:“從現在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的情況來看,我們每天都會向監管機構報送當天的白名單項目進展情況,哪些已經審批,哪些已經放款,哪些不滿足授信條件,需要進一步反饋給房企。總體的原則是遵循市場化、法制化的原則,守住不發生風險的底線。不過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發揮作用的通常是總行和分行,支行層面執行。”
“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需要分行甚至支行更多發揮能動性,如果是自下而上報項目,怎么能夠跳出紙面授信報告,讓銀行更高層級看到小微企業真實發展前景和實際情況,是比較有挑戰性的。”前述人士表示。
關于“達成什么目標”。叢林表示,希望達成三個目標:一是直達基層。低成本信貸資金要直達基層,打通惠企利民的“最后一公里”。二是快速便捷。銀行原則上要在1個月內作出是否授信的決定。對于符合條件的企業,銀行要開辟綠色通道,優化流程,加快辦理速度。三是利率適宜。通過節約信息收集成本、壓減中間環節,減少放貸成本和附加費用,總體上降低小微企業的綜合融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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