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水2018年虛增收入被上海證監局處罰
根據申萬行業分類(2021),太和水(維權)屬于環保-環境治理-水務及水治理。因信披被立案后,股票的走勢如下圖:
上海太和水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專注于水下生態修復研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水生態領域領軍企業和高新科技企業。于2021年2月完成主板上市(股票代碼605081)。
公司在2024年2月6日發布收到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滬【2024】6號、7號、8號)的公告。經查明,太和水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2017年起,太和水在江西省撫州市承做夢湖及鳳崗河水生態治理項目,太和水未審慎考慮鳳崗河項目的治理爭議對收入確認的影響,未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財會[2006]3號)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恰當估計鳳崗河項目的完工進度,虛增2018年收入798.96萬元,同時,太和水2018年虛增收入形成的應收賬款一直存續并每年計提壞賬準備,導致公司公開披露的2018年、2019年年度財務報表以及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財務報告中的壞賬準備、利潤總額不準確。
2024年1月 27日,公司發布了《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本次追溯調整后,相應調減 2018 年度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 619.35萬元;調增 2019 年度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 35.99 萬元;調增 2020 年度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 143.97 萬元;調增 2021 年度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 143.97 萬元;調增 2022 年度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 359.93 萬元。
2021年2月9日至2023年7月11日之間買入太和水的股票,且在2023年7月12日及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太和水股票的投資者,包括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
(本文由萬商天勤(上海)律師事務所劉彥梅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的觀點。劉彥梅律師,系金融訴訟、公司訴訟律師,遼寧大學法律碩士,具有保薦代表人(投資銀行)資格、證券從業、私募基金從業資格,并具備20年以上法律實務經驗。目前已通過CPA審計、經濟法、會計、戰略、稅法,是為數不多的具有投行、財務思維的律師。)
相關文章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