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ty_name]山東省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標準_2020年山東車禍傷殘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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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標題:山東省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標準
二、正文:
1. 引言:
本標準旨在為山東省內發生交通事故后,對受害人進行傷殘程度鑒定提供參考依據,同時明確相關鑒定程序和要求。
2. 鑒定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因交通事故導致的人體損傷,包括但不限于顱腦損傷、脊髓損傷、肢體功能喪失等情形。
3. 鑒定標準:
根據受害人損傷程度、恢復狀況、職業康復等因素,結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臨床醫學標準,對受害人進行傷殘等級鑒定。具體等級劃分如下:
一級: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意識消失,四肢完全癱瘓,注院終身,屬植物人狀態;
二級:日常生活需要完全護理依賴,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僅意識清醒;
三級: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各種活動受限,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四級:日常活動能力顯著受限,需要他人幫助,生存條件基本恢復;
五級: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但能部分自理;
六級:不完全喪失勞動力,但能獨立進行日常生活;
七級:部分喪失勞動力,需要減輕勞動量;
八級:部分喪失勞動力,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幫助;
九級:部分喪失勞動力,部分日常生活能力受限;
十級:身體器官部分缺損或功能障礙,一般不影響正常生活和工作。
4. 鑒定程序:
(1)申請人提交相關材料,包括個人身份信息、交通事故認定書、診斷證明、住院病歷等;
(2)鑒定機構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要求者進入鑒定程序;
(3)鑒定機構組織專家進行鑒定,根據專家意見和相關標準作出鑒定結論。
5. 鑒定結論的使用:
鑒定結論是確定受害人傷殘程度的重要依據,可在民事賠償、保險理賠等訴訟中作為證據使用。
6. 其他:
本標準參考了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臨床醫學標準,并結合山東省實際情況制定。如有異議,請聯系山東省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委員會。
三、結語:
本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將有助于更加科學、公正地評定受害人傷殘程度,為交通事故案件的審理提供有力支持。同時,也希望廣大市民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交通環境。
標簽: 山東省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標準 傷殘 山東省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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