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傷殘賠償標準_臨沂傷殘鑒定標準2019
本文目錄一覽臨沂傷殘賠償標準:
正文:
一、目錄
1. 工傷傷殘賠償標準
2. 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
3. 人身損害傷殘賠償標準
二、工傷傷殘賠償標準
1.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照臨沂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臨沂傷殘賠償標準,最高為五級臨沂傷殘賠償標準,最低為十級。
2.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進行賠償。
3. 誤工費:根據職工的工資和單位證明進行賠償。
4. 交通費:根據職工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實際發生的費用進行賠償。
5. 食宿費:根據職工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實際發生的費用進行賠償。
6. 殘疾用具費:根據使用器具的費用、使用壽命以及維修保養費用等綜合因素確定賠償金額。
7. 其他必要的費用。
三、交通事故傷殘賠償標準
1.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進行賠償。
3. 誤工費:根據職工的工資和單位證明進行賠償。
4.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5.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
6. 精神損害撫慰金:根據傷殘程度和具體情況確定。
7. 其他必要的費用。
四、人身損害傷殘賠償標準
1.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同時,對于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六十五周歲的,按照每增加一歲少計算一年的辦法計算賠償年限。
2.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進行賠償。
3. 誤工費:應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原則上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如果受害人能夠證明存在實際損失的,可以參照其實際收入進行賠償。
4. 被撫養人生活費:需要證明被撫養人屬于未成年人或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人,以及證明撫養人的勞動能力受到影響或喪失勞動能力。
5. 其他必要的費用。
以上是臨沂傷殘賠償標準的一些基本內容,具體的賠償標準可能會因為個體的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建議在遇到相關問題時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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