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報告、后交易,期貨高頻交易將戴“緊箍咒”,期貨公司將面臨什么?
界面新聞記者 | 韓理
期貨高頻交易即將戴上“緊箍咒”。
近日,上期所、鄭商所、大商所、中金所、廣期所等五家期貨交易所同步發布程序化交易管理辦法。該新規將于2025年10月9日正式實施,旨在落實中國證監會《期貨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的各項監管要求。
此舉標志著期貨市場程序化交易監管進入全面從嚴階段,維護市場秩序與公平成為核心目標。
五家期交所此次發布的新規明確“先報告、后交易”的要求,對程序化交易報告管理、系統接入管理、主機托管和席位管理、交易監測與風險管理、監督管理等方面做出細化規定。
程序化交易,是指通過計算機程序自動生成或者下達交易指令在交易所進行交易的行為。
瑞達期貨信息技術部負責人在接受界面新聞采訪時表示,程序化交易(尤其是高頻交易)長期存在監管空白,新規通過以下設計針對性解決身份模糊、資源分配不公、跨市場監控缺失、風控滯后等幾類問題。
基于此,《規定》在身份上明確四類必須報告的群體:一是高頻報撤單的,1日內≥10次“1秒內10筆以上報撤單”;二是全自動決策,指令要素由計算機決定的;三是使用自主研發或者其他定制程序化交易軟件的;四是交易所認定的其他需要報告的情形。
南華期貨相關負責人認為,新規的執行規范了程序化投資者自身的風險管理、程序化軟件管理,強化了投資者、期貨公司、交易所的程序化交易責任和義務。設立統一標準,行業程序化有據可依,規范發展,利于行業的長期發展。
瑞達期貨信息技術部負責人告訴界面新聞,此次《規定》之所以對高頻交易進行限制,是因為高頻交易可通過幌騙(Spoofing)、塞單(Quote Stuffing)等策略人為制造假象,誘導跟風交易。而高頻撤單率過高(如撤單率>90%)可能導致市場深度虛假繁榮,加劇閃崩風險。
“近年來交易所提出申報費、差異化收費管理,撤單筆數限制等措施,已進一步規范了高頻交易行為,合理的高頻交易為市場提高了流動性。”南華期貨相關負責人表示。
“整體來說,新規希望通過全鏈條監管直擊程序化交易亂象,推動期貨市場從‘速度競爭’轉向‘策略+合規’雙軌發展。對期貨公司而言,短期陣痛(成本增加、收入重構)與長期紅利(市場穩定、服務升級)并存,主動擁抱合規者將主導新一輪行業洗牌。”上述瑞達期貨信息技術部負責人強調。
界面新聞注意到,此次《規定》設置了6個月的過渡期。自10月9日起實施,此前已經從事程序化交易相關活動的期貨公司會員、境外特殊經紀參與者、境外中介機構和交易者,在2026年4月8日前,期貨公司會員應當與客戶簽訂委托協議,屆時交易者應當按照規定路徑,真實、準確、完整報告程序化交易信息。
瑞達期貨信息技術部負責人表示,半年過渡期的安排對于期貨公司來說壓力是比較大,因為涉及大量的合規性工作,包括內部流程梳理、系統建設等,關鍵是所有客戶要全部配合才能完成有關工作。“目前比較緊迫的挑戰集中在三方面,一是需在2026年4月8日前與存量程序化客戶完成委托協議重簽,明確風控責任;二是要在10月9日新規生效前需完成技術系統功能升級并通過壓力測試;三是建立中國期貨監控中心報告系統對接,核查客戶提交的賬戶、軟件信息真實性。”
而為了應對上述挑戰,瑞達期貨通過“優先處理高頻交易客戶(按撤單頻次劃定)+分類測試系統(自研軟件需第三方驗證)”分段處理的方式與存量程序化客戶完成委托協議重簽。同時通過頭部公司組建專項組,中小機構尋求行業技術支援來完成部分測試工作;此外以培訓明確合規要求,避免過渡期后交易權限凍結。
南華期貨相關負責人也提到了工作量較大的難題,不僅涉及存量客戶的梳理,程序化測試的新要求;僅報送和資料20年存檔所涉及的業務中臺系統改造問題,就需要時間和技術投入。“目前公司已開展著手立項開發用于匹配的信息報告系統,通過系統化實現報告數據的采集和匯總報告。關于測試方面,已聯系行業第三方機構開展評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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