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創新舉措出臺,預先審閱機制、試點引入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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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聯社APP微博
財聯社7月13日訊(記者 林堅)繼今年6月18日監管宣布在科創板設置科創成長層不到一個月,7月13日,上交所正式發布及修訂包括《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5號——科創成長層》在內的3項業務指引、2項業務指南,全面明確科創成長層的各項細節。
定位清晰??苿摮砷L層精準支持技術實現較大突破、商業前景廣闊、持續研發投入大、上市時處于未盈利階段的科技型企業。經過財聯社記者梳理,七個市場最為關注的問題得到了解答。
哪些企業將率先進入科創成長層?這次改革沒有針對未盈利企業納入科創成長層設置額外的上市門檻,存量32家未盈利企業將自指引發布實施之日起進入科創成長層,新注冊的未盈利企業將自上市之日起進入。
據東方財富Choice數據顯示,具體來看,32家尚未摘“U”的存量公司包括:澤璟制藥、君實生物、前沿生物、青云科技和輝光電、精進電動、百濟神州、迪哲醫藥、邁威生物、翱捷科技、亞虹醫藥、首藥控股、海創藥業、云從科技、益方生物、奧比中光、盟科藥業、諾誠健華、信科移動、星環科技、裕太微、云天勵飛、天智航、奇安信、寒武紀、億華通、埃夫特、慧智微、芯聯集成、智翔金泰、盛科通信、中巨芯。
首批進入科創成長層32家企業名單。
*哪些企業將在后續調出科創成長層?**科創成長層調出條件實施“新老劃斷”。存量企業調出條件保持不變,仍為上市后首次實現盈利,有助于穩定存量企業和投資者預期;同時提高新注冊未盈利企業調出條件,推動新上市公司加速技術研發和市場拓展??苿摮砷L層企業按照規定發布符合調出條件的公告后,上交所原則上在2個交易日內將企業調出。
根據規定,科創成長層公司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上交所將其調出科創成長層:(一)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二)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
上交所還建立科創成長層調整機制??苿摮砷L層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顯示公司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公司應當在披露年度報告的同時,披露符合條件且將被調出科創成長層的公告。上交所及時將公司調出科創成長層??苿摮砷L層公司未按規定披露年度報告,或者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的,上交所不進行調整。
哪些標識將在推出科創成長層后體現?股票簡稱后增加了特殊標識“U”。對新注冊科創成長層股票添加標簽“成”,提示信息為“新注冊科創成長層股票”;對存量科創成長層股票添加標簽“成1”,提示信息為“存量科創成長層股票”。
哪些投資者可以分享科創成長層紅利?本次改革沒有對個人投資者參與科創成長層股票交易新增投資交易門檻,仍為具備“50萬元資產+2年經驗”的資金門檻和投資經驗即可。
哪些要求是普通投資者投資科創成長層前要做的?按照《科創板意見》要求,投資者投資科創成長層新注冊的未盈利科技型企業之前需要簽署專門的風險揭示書。開展科創板股票經紀業務的券商需要開展相關工作。
哪些舉措將圍繞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制度試點工作展開?其中,市場比較關注的是投資經驗方面,相關投資機構投資的科技型企業中,近5年有5家以上已在科創板上市或者10家以上已在境內外主要證券交易所上市。此外,持股比例和期限方面,相關投資機構應當在發行人IPO申報前24個月到申報時,持續持有發行人3%以上的股份或5億元以上的投資金額,不能突擊入股。
哪些安排將針對預先審閱機制展開?預先審閱機制是一項重要改革創新,上交所將重點從以下4個方面著手,做好預先審閱機制與現行股票發行上市審核機制的銜接,包括準確把握適用情形、推動提高申請文件質量、規范預先審閱程序以及加強信息披露管理。需要說明的是,預先審閱機制建立后,現有發行上市審核業務咨詢溝通機制將繼續發揮作用。
上交所就發布實施進一步深化科創板改革配套業務規則答記者問
對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等提出四大要求
《科創板意見》要求針對適用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準的企業,試點引入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制度。
記者注意到,為了進一步健全市場化精準識別優質科技型企業的制度機制,上交所在加強研究論證、充分聽取市場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指引》。指引發布后,適用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準的新申報企業即可適用。
一是明確適用情形。發行人適用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準申請發行上市的,鼓勵其按照規則規定自主認定、自愿披露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的信息。中介機構需要對發行人認定和披露的情況進行審慎核查。
二是細化認定標準。主體方面,包括治理結構健全、管理資產規模較大、具有良好誠信記錄的私募基金、政府出資設立的基金、鏈主企業及其設立的投資機構等。投資經驗方面,相關投資機構投資的科技型企業中,近5年有5家以上已在科創板上市或者10家以上已在境內外主要證券交易所上市。持股比例和期限方面,相關投資機構應當在發行人IPO申報前24個月到申報時,持續持有發行人3%以上的股份或5億元以上的投資金額,不能突擊入股。此外,指引還對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的合規性、獨立性等提出了要求。
三是作為審核參考。發行人依據指引自主認定和披露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只作為上交所審核中判斷發行人是否符合市場認可度和成長性要求的參考,不表明其符合科創屬性要求或者發行上市條件,也不會降低審核標準,不會影響審核速度。發行人未認定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不影響其適用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準申報科創板。
四是壓實各方責任。發行人、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中介機構等市場主體不得從事虛假陳述、股份代持、不當入股、利益輸送、商業腐敗等侵害投資者權益的活動。上交所依法依規加強監管,從嚴打擊制度執行中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對券商提出關鍵要求?普通投資者要做簽署
為了幫助投資者更好理解未盈利企業股票的投資風險,上交所修訂了《會員管理業務指南第2號——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其中新增了《科創板科創成長層企業股票投資風險揭示書必備條款》,逐項說明科創成長層企業具有的未盈利風險、科技研發風險以及相應的股票投資風險、股價波動風險等。開展科創板股票經紀業務的證券公司需要據此制定《科創板科創成長層企業股票投資風險揭示書》,做好普通投資者簽署工作。
普通投資者首次申請開通科創板交易權限時,需要簽署《科創板股票投資者風險揭示書》,如果希望參與新注冊的科創成長層股票的申購、交易,還需要簽署《科創成長層風險揭示書》。對于已開通科創板交易權限的存量普通投資者,只有在簽署《科創成長層風險揭示書》后,方可參與新注冊的科創成長層股票的申購、交易。
據了解,上交所將積極協調各會員單位,盡快推進技術系統準備就緒,并有序組織科創成長層風險揭示書簽署工作。
預先審閱的機制創新
需要關注到,預先審閱機制是一項重要改革創新。上交所將如何加強這一機制與現行股票發行上市審核機制的銜接?這是市場本次重點關注內容之一。
上交所層面也做了相應安排。本次面向優質科技型企業試點IPO預先審閱機制,是充分參考境外市場經驗,進一步提升上交所預溝通服務質效乃至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工作整體質效的重要創新。為切實把好事辦好,上交所認真聽取市場意見建議,將重點從以下4個方面著手,做好預先審閱機制與現行股票發行上市審核機制的銜接。
一是準確把握適用情形?!犊苿摪逡庖姟泛汀额A先審閱指引》規定了科技型企業申請預先審閱的要求,突出“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或者符合其他特定情形”,“因過早披露業務技術信息、上市計劃可能對其生產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且“確有必要”。發行人申請預先審閱時,需要充分說明申請的必要性;上交所將嚴格按照規則規定,對發行人的申請進行把關。需要說明的是,預先審閱機制建立后,現有發行上市審核業務咨詢溝通機制將繼續發揮作用。發行人對能否適用預先審閱有疑問的,可以在提交預先審閱申請前向上交所咨詢溝通。
二是推動提高申請文件質量。預先審閱是上交所參照審核要求,在企業申報前對其發行上市申請文件進行把關的服務。為了協同發力、共同提高預先審閱工作質量,發行人應參照《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58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申請文件》《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申請文件受理》的規定,高質量準備和提交預先審閱申請文件,確保真實、準確、完整。需要強調的是,發行人和保薦人提交預先審閱申請文件前,也需要參照IPO正式申報的要求,履行保薦人質控、內核會議等內部程序,取得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的輔導驗收文件,財務數據應在規定的有效期內。
三是規范預先審閱程序。上交所將嚴格參照正式審核程序開展審閱工作,向發行人和保薦人反饋審閱意見。上交所的審閱意見不構成對發行人是否符合板塊定位、發行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預先確認。通過預先審閱的科技型企業正式提交IPO申報的,上交所將落實《科創板意見》的要求加快推進審核程序。
四是加強信息披露管理。預先審閱期間,相關申請文件、預先審閱過程、結果等不對外公開。發行人正式申報受理當日,需在上交所網站披露預先審閱階段的問詢和回復文件,自覺接受市場監督。相關文件需與招股說明書等保持一致,更新至最新的財報基準日。如果預先審閱階段的問詢和回復文件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等情形的,發行人可以按照規定申請豁免披露。
上交所將抓好新制定修訂業務規則的實施
記者了解到,上述規定的推出與完善也經過市場的討論。上交所介紹道,征求意見期間,共收到各類市場主體反饋的意見建議40余條。上交所對收到的意見建議逐一作了認真研究,對合理化建議予以吸收采納,包括進一步明確預先審閱機制的適用情形、明確科創成長層調出標準中有關指標的計算口徑等。
對此,對于市場主體反饋的規則理解方面的問題,上交所將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做好解釋說明;對于涉及其他制度規則的意見建議,后續將在有關規則修訂時認真參考研究。
結合上述內容,上交所也明確了下一步的工作總體安排,表示將堅決落實中國證監會的部署,扛起改革實施主體責任,全力推進《科創板意見》及配套業務規則的落地見效。具體將從四個方面展開,
一是抓好新制定修訂業務規則的實施,強化規則與市場、業務、技術等改革要素的協調配套,盡快推動具有標志性意義的典型案例落地,擴大政策的示范帶動效應。
二是持續開展《科創板意見》及配套業務規則的宣傳,解讀改革目的、規則內容和監管要求,有利于市場主體更好理解和適用規則,最大程度凝聚市場共識。
三是切實提升一線監管工作質效,強化投資者保護,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維護市場平穩運行、防范化解市場風險,為改革平穩落地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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