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80億元資金遭占用 深圳證監局:決定對東旭藍天、東旭集團采取責令改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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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1日 19:29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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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摘要
【近80億元資金遭占用深圳證監局:決定對東旭藍天、東旭集團采取責令改正措施】證券時報網訊,深圳證監局近日發布關于對東旭藍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旭藍天”或“公司”)、東旭集...
快訊正文
【近80億元資金遭占用深圳證監局:決定對東旭藍天、東旭集團采取責令改正措施】證券時報網訊,深圳證監局近日發布關于對東旭藍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旭藍天”或“公司”)、東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旭集團”)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經查,東旭藍天控股股東東旭集團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根據東旭藍天2024年7月5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報告》,截至2023年年報披露日,東旭集團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余額77.96億元,占公司當期經審計凈資產的70.23%。深圳證監局指出,東旭藍天為東旭集團及其關聯方提供物業服務、房屋租賃,但部分期間未履行審議程序,也未如實披露相關情況,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根據《證券法》等有關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東旭藍天、東旭集團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并將視后續檢查情況采取進一步措施。東旭藍天應采取積極措施清收被占用的資金,維護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利益;東旭集團應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積極籌措償還占用資金,并要求所有占用資金應在收到監管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歸還,并在整改完成后向深圳證監局提交書面報告。校對: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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